第两百一十三章 庙小神仙多
“成!” “那就去看看吧!” 李长青想着张时穹获得的一本书就能够让他开启法家职业,说明三十六英挖掘焚书坑引起的辛亥之乱跟诸子百家有莫大的关系,去赣西龙虎山参加罗天大醮说不定有机会揭开在华夏历史上诸子百家衰落之谜。 “哈哈,师弟到时候必定能在罗天大醮上大放异彩,给咱们御制派争光!” 张仲魁见李长青答应了,手舞足蹈分外高兴地说着。 “距离罗天大醮的时间还早着呢,师兄在李家坳多住几日吧!” 李长青虽然打算去参加龙虎山的罗天大醮,但对胜负无所谓,主要想见识在焚书坑中挖掘出来的与诸子百家有关的八绝技,到也无需准备什么,心态也非常放松,含笑对张仲魁说道。 “你们这村子还不错,老道就逗留几天!”,张仲魁丝毫不矫情,灌一口酒后说道。 “我们村里正好建了一座三清庙,里面也住着一位道士,你俩正好做做伴!” 只有孟鸿儒住在东风茶场的三清庙里,庙里有好几间空着的客房,李长青自然就想把张仲魁安排到三清庙里住。 “老道向来以天为被、以地当席,住哪都无所谓,都听你的!”,张仲魁毫不在乎地说道。 天色渐渐昏沉,李长青亲自送张仲魁下山,到东风茶场的三清庙。 将近傍晚,夕阳染红了半边天,去三清庙的路上依稀有不少香客游人下山。 “这三清庙真有些门道,刚才上香的时候,感觉大殿上的三清神像就像是活着的一样,总感觉他在用眼睛看着我!” “那时当然,听说过画龙点睛没有?当初三清庙举行落成既开光典礼时,我就在现场,神像在开光之前,李家坳的李大师怕神像活过来,才一直没画眼睛的!最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李大师点上一笔,那神像果然如同有了生命一般,现在回想起来,仍然觉得非常神奇呢!” “说到李大师,那可是真活神仙啊!知道院里的那口锁龙井里为什么经常传来龙鸣的声音吗?就是因为李大师曾经将一头神龙锁在里面呢!连神龙都能锁得住的人,不是活神仙是什么?” 几位下山的香客正兴致勃勃地讨论着李长青,但由于天色昏暗,而且李长青故意隐藏自己,一路上没有人认出他来。 “看来我是在玄宫山的深山里住久了,之前居然没有听说过师弟活神仙的大名!” 张仲魁耳聪目明,把那几位下山香客的话听得真切,觉得李长青有本事是真,不过再道家修为上比他尚要弱上一筹,那几位香客的言辞有所夸大,揶揄着说道。 “呵呵,以讹传讹就越来越离谱了,师兄听个乐可儿就可以啦!“,李长青笑笑道。 张仲魁、李长青都非常人,行走在山路上看似不快,实则只用了十几分钟就走完了别人半个多小时的路程。 远观三清庙,张仲魁察觉出些异样,心中疑惑地对李长青说道:“师弟,这里曾经应该是一处风水宝地,可惜后来走了龙,但为何这座庙又充满了灵性呢?” “这条小龙形的确差点就跑了,后来被我用五行封印在井里!”,李长青解释道。 “锁龙井竟然真锁一条龙在里面,后生可畏啊!师弟在阴阳风水上的造诣,恐怕就连中江南派的陆谦都有所不如吧!” 年纪轻轻就精通儒道阴阳,张仲魁无限感慨地说道。 李长青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稀客啊,李大师竟然主动来三清庙了!” 三清庙很小,只有一座大殿两座偏殿,孟鸿儒就站在大殿上,瞧着李长青。 “这位是我师兄张仲魁,要在村里住几日,我就安排到你这了!”,李长青直奔主题。 “见过张道长!” 孟鸿儒曾听李长青说起过张仲魁以及加入御制派的事,见到张仲魁时心里就有准备。 张仲魁进门后,目前都投放在正殿上的三座神像上,孟鸿儒跟他打招呼也没有听见。 所谓心诚则灵,但普通的神像没有任何神韵,就算有再多的人虔心礼拜,都很难形成灵性,即便一些名山大川上的千年古观,拥有灵性的神像也不多,玄宫山上经历几次战火后,更是连一座拥有灵性的神像都没有了! 而东风茶场一座新建的小苗,竟然有三座拥有灵性的神像,难怪那些香客们会有种神像活过来的感觉。 “师兄,这位就是我们李家坳三清庙的庙祝,孟鸿儒孟道长!”,李长青见张仲魁盯着神像发愣,出言再介绍一遍。 “庙小神仙多!你们李家坳都是怪物么?“ 张仲魁完全看不透孟鸿儒身上的气息,说明这位三清庙的庙祝道家修为至少在炼精化气后期,忍不住出声问道。 炼精化气后期的修为,在一些名门大派中,也是最顶层的那一撮人,竟然甘心在李家坳当起了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庙祝,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钟南山上有一位,这东风茶场也有一位,李长青究竟是何种魔力? 张仲魁一直在李家坳待了半个多月,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李家坳,这个地方还真有魔力,来了就不想走了。 李长青将新得的《法经》基本上都看了一遍,主要分成《盗法》、《贼法》、《网(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个篇。 《盗法》与《贼法》组成一部分,《盗法》重在‘盗’字,是指窃取财货,在受到方士异人攻击的时候,可以盗取对方的攻击法术或者异能,而《贼法》则重在‘贼’字,是指对人身的侵犯,可以将盗取的方法或者异能还给对方! 《网法》与《捕法》组成一部分,《网法》即囚法,是为了囚捕盗贼而设的,即“盗贼需刻捕,故著《网》、《捕》二篇,合在一起讲述了如何根据对手的缺陷、错处编织一张天罗地网,将对手困住! 《杂法》与《具法》组成一部分,则补充前前两个部分。 ps:引入一人之下的部分,以及关于《法经》的解释勿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