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雨夜惊魂
“八月节,阴气渐重,露凝而白也。” 豆大的雨滴随着逐渐昏暗的暮色,噼噼啪啪的砸落下来,打的路边的草叶一上一下,街上难见行人踪迹,即使有那晚归的,也会寻地方避过这一场短暂的暴雨,可偏偏街头却传来啪啪的踩水声,显是有人冒雨狂奔。 这是湘西的一个小镇,统共也就这么一条街,暮色昏沉的时刻,加上暴雨倾盆,两边的店门早就关闭,只有那么一两个还亮着昏暗的灯光。 丰阳满身的狼狈,身上到处都是擦伤淤青,衣服破成一条条,染着血色,这都是在山中择路狂奔的后果,可丰阳却不得不拼命朝前跑,后面跟着的那只红眼乌鸦,已经将他的两个同伴尽数啄死,将脑袋吃的只剩骷髅,也幸亏有那两个垫背,丰阳才能逃到这小镇上来。 本来想着镇上人多,合力能将这怪物杀死,那里料得到暴雨倾盆,家家户户闭门不出,再说就是没有暴雨,难道就有人出来帮忙不成,只不过是丰阳一厢情愿罢了。 丰阳年方十七,正是年轻气壮的时候,但狂奔了几十里路,此时也觉得头脑发昏,精疲力尽,两条腿如同灌了铅一般沉重,耳边那红眼乌鸦啼丧一般的怪叫声越来越清晰,他却连回头的力气都没有,扑通一声栽倒在一家还未关门的小店门口。 “哇、哇、、、”乌鸦特有嘶哑般的叫声传来,随后一只巨大的乌鸦,这只乌鸦足有两尺长短,浑身蒸腾起一股若隐若现的血色雾气,显得凶狠诡异,从雨中飞出直朝倒在地上的丰阳扑去。 “去。”红眼乌鸦的双爪眼见就要抓破丰阳的头颅,忽然从店中飞出一道青光,只听噗嗤一声,红眼乌鸦被青光穿破头颅,如同破了气的皮球,血雾连同身体一起收缩,待落到地上,已经变成普通乌鸦大小。 “原来是一只刚刚凝聚妖气的乌鸦,连精都算不上,凭白脏了老子的青松。”从店中走出一个人来,年纪也不如何大,不过二十许的模样,模样平和,可说话却老气横秋,霸气侧漏。那击杀了乌鸦的青光飞了一圈,依旧钻进店里,落在店中一株盆栽松树盆景上,原来却是这株松树上的一根松针。 “你这小子碰到老子,也算你有造化,老子今天心情好,就救你一救。”这人瞧了丰阳一眼,伸手一抓,提起地上那只死乌鸦,又一把抓住丰阳的后颈领,一样提进店里去了。此时天际一道雷霆闪过,照亮了这店的招牌,却是一家纹身店。 丰阳一直都是清醒的,只是全身疲软,张嘴的力气都欠缺,被店主一把扔在纹身台上,好不容易攒出来的点力气几乎被摔散,不由得痛呼了一声。 “叫个卵子,再叫把你嘴封起来。”店主骂骂咧咧的吼了一声,拿了一根铁笔出来,这铁笔可是实打实的铁笔,乌黑的铁做的笔杆,就连那毛笔丝的笔头,隐隐泛着金属的光泽,居然是极细的金属丝攒聚而成。 店主一把将铁笔戳在那死乌鸦身上,就手搅了一搅,就将乌鸦的尸体搅得粉碎,化成黑红相间的一团肉酱,看的丰阳眼睛直抽搐。 “老子从来不干赔本买卖,今天发善心还是头一次。”店主嘟囔了一句,将吸满了肉酱的铁笔提起来,左手搓了一个响指,指尖便冒出一团绿油油的火焰,店家将铁笔在火焰上一撩,那绿油油的火焰温度惊人,连噼啪噼啪燃烧油脂的声音都没有发出,就将那满笔的肉酱烧成一团黑烟,却依旧附在铁笔上,丝毫不散开。 店家走过来,也不问丰阳的意见,左手一把把丰阳胸口的衣服撕开,右手铁笔伸出来,在丰阳胸口划了一划,丰阳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那店家就丢掉铁笔,一把拎住丰阳胸口,就手一丢,叫道:“滚吧。” 丰阳被店家抓住,只觉得一股大力涌来,身体丝毫不能自主,匆忙间只看到被店家丢掉的铁笔上那团黑气已经不见,还没琢磨明白怎么回事,随着店家一丢,扑通一声,丰阳头朝下,屁股朝上,摔了一个狗啃屎,溅起满脸的泥水。 “咦,我居然没事。”头朝下摔下来,按理说最轻也是一个脖子歪,可丰阳晃了晃脑袋,除了有点痛,居然没别的事,而且浑身虽然依旧虚弱,却已经没有那种疲惫若死,好像耗空精力的感觉。 “多谢前辈救命之恩,若有机会,丰阳必有所报。”虽然那店家的态度恶劣至极,但丰阳却明白这店家是救了自己的性命,勉强聚拢身子,朝着里面的人影五体投地拜下去,磕足了九个响头,抬头起来,店里的灯已经关了,连个哼声都没放出来,那店主虽然救了丰阳,却丝毫不在意。 丰阳瘫坐在泥地里好一阵子,才恢复一点力气,爬起来,狼狈不堪,好似乞丐一样,朝街道上一家店铺走去。 旅店里电灯映着橘黄中偏带着炽白色的光芒,就着衣柜上斑驳的镜子,丰阳撩开衣服,看着胸口的乌鸦图案,久久不语。这乌鸦图案通体漆黑,也没怎么精细刻画,粗粗的几笔,好似孩童涂鸦,偏偏却有一种栩栩如生的灵性。 看到这漆黑的乌鸦,不知怎么,丰阳就想起被高人搅成肉酱,又烧成黑烟的乌鸦,以烟为墨,可不就是画了身上这个图案。 思索了一阵,不得要领,丰阳也懒得多想,比起自己那两个驴友,自己捡回一条命,已经是天大的幸事了,撸开右手手臂,小臂上有一块鸟卵大小,青色的痕迹,好似胎记一般。 丰阳今年十七岁,是江城大学艺术系大一的学生,在网上认识的两个驴友的攒动下,又趁着是十一长假结伙来湘西自助旅游。 湘西气候潮湿,多深山古林,毒蛇虫蚁数不胜数,自古就是巫蛊诡异之术的发源地。三人进了深山,夜幕降临的时候寻了一个荒僻的山洞夜宿,洞中有一窝乌鸦,两个驴友嘴馋,掏了鸟蛋煮了一锅蛋花汤,唯一一个石卵怎么敲都敲不碎,便丢给丰阳。丰阳三人被乌鸦追杀的时候,丰阳还抓着这石卵,那料到这石卵着了鲜血,居然化进丰阳的皮肤里去,变成了胎记印青,连纹身店那个高人都没发现。 丰阳一身狼狈的回到旅店,店家并没有为难他,虽然钱包什么的丢了,但出去的时候是交足了一周的房钱的,回到旅店,丰阳顾不上梳洗,先是扒开衣服瞧那纹身店的高人在身上画了什么。 他和两个朋友趁着放假来湘西旅游,就住在这条街上的旅店,白天上山游玩,哪想到碰到这种殒身大祸,他现在虽然形如乞丐,但脸还是原来那张,凑上去,就算被店家赶出来,腆着脸皮说说好话,想着好歹能把房间行李里的衣服拿一件出来,赖以裹身。 至少他还活着。现在这种情况,想些有的没的也没什么意义。 对于那两个驴友,倒不是丰阳冷血,只是丰阳跟他们认识不久,彼此之间挺熟悉,但对方家人什么,却一点都不了解,客死异乡,报信都不行,只能交给警察叔叔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