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还行
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了起来。 进入五月以来,已经下了两次雨,但都是点到即止,打几声雷,哗啦啦下一个钟头就算完事儿。但这次明显不一样,云层堆得很厚,小雨下得不紧不慢。 这一看就是能下个几天的。 周昂披着蓑衣,站在走廊下,抬头看着阴沉沉的天空,脑子里仍在盘算着晚上的安排——明天就是休沐了,就今天晚上吧!早晚都是要做的,风险也同样都是不可控的。 不一会儿,里面传来叮叮当当的脚步声。 方骏和冯善一前一后,押着手铐脚镣都不曾摘去的雷震走出了地牢。 等他们上来,冯善回身去重新锁上地牢的大门,周昂却是主动抄起地上的一件蓑衣,在方骏的帮助下,给犯人披上了。 再一人扣上一顶斗笠,四个人就这么走进了雨中。 侧门处已经备好了牢车,把犯人关进去,车夫挥起鞭子,另外三人步行相随——即便马匹资源相对丰富的县祝衙门,对马也是极为看重的,一般下雨天石板路会比较滑,马挨了淋也容易生病,大家就都尽量不骑马。 就连不得不出动拉车的驽马,下雨天出去也要给身上搭一片大蓑衣。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马的待遇其实比人高。 一路从侧门出了县祝衙门,马车慢悠悠地走,三个人缀在后面,边走边聊,倒是并不避讳会被犯人听了去。 “郡里怎么忽然又要求把犯人转移过去了?” “其实也不是要求,算是咱们打了个申请,咱们这地牢太普通了,没有什么禁制的措施,还是郡里的地牢稳当。这家伙虽然很菜,但好歹也是个修行者嘛!再说了,上次郡里抢过去的那个案子,就是跑了一个那个,也是他们玉兰宗嘛,正好两案合一,方便调查。所以郡里接到案卷,就同意把该犯解押过去了。” “哦……也好,咱牢里空空荡荡的,我听说这两天这家伙都不骂了,估计是憋坏了,过去郡里能有个伴儿,大家平常你骂我我骂你的,也挺好。” “哈哈哈……老冯你真逗!” 周昂走在两人身边听着,这时候也跟着笑起来。 雨天,路上人少,一辆牢车加三个人这一小队走过去,基本上碰不到什么人,再加上经由周昂戳破了对方的幻术之后,大家当时就明白了这雷震的真实实力,也都不怎么瞧得上他,是以就这么当着他随口闲扯,顺嘴挖苦。 但眼看就要走上大路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周昂忽然觉得有些莫名的不对劲——愣了一下急忙进入“观想状态”之后,却又什么都没有发现。 案犯雷震老老实实地呆在牢车里,身边的方骏和冯善还在随口闲聊。 有了此前的经验,他还特意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灵气情况,发现他们也都非常正常——周昂松了口气,旋即苦笑一下,忍不住在心里嘲笑自己。 最近遇到的事情太多,都有点惊弓之鸟的意思了。 事实上,就这么一路过去,出了县衙和县祝衙门所在承德坊,往西,坊门对着坊门的,就是贤德坊,太守府和郡祝衙门,就在那里了。 在这两个坊里,胆子再肥的人要犯事儿,也得掂量了再掂量。 这是整个领州府内治安最好、犯罪率最低的两个坊了。 核心统治区里的核心统治区。 到了郡祝衙门,顺利地办完交接,领了手续,牢车被郡祝衙门那边的人引着去侧门了,周昂等三个负责押送的人干脆不等马车,揣上手续掉头就先回去。 路上无聊,周昂终于也开口了,问:“听说上次收获的那只黄鼠狼妖的妖元被送去制作器了,怎么一直没听说后边的消息?” 这个话题是方骏回答他:“哪儿有那么快!三两个月能排到咱们就不错啦!器师人少啊,大家都是得排队等着,而且还不能保证必成!” “啊?不能保证必成是什么意思?” 方骏道:“咱们这仅仅只是妖元啊,又不是妖丹,当然轮不到那些大器师出手了,那失败的几率就当然是有的!” 顿了顿,他又道:“再说了,就算是大器师,谁能保证百分百成功?当然,就算是失败了,也没有全部完蛋的,听说就算是最失败的作品,熔铸的不好,也能多少保留一点法力,但是据说会有后遗症?” “不大懂。咱也不知道,咱也没资格接触,就是瞎说瞎打听的一点情况,未必准确。不过咱们县祝手里倒是有一件法器的,就是很少见他用。另外郡里有好几件,那都是宝贝啊,听说还有真的法器,威力强大,咱就更见不着了!” 大家一路闲聊着,不一会儿回到衙门,也就歇了没多大会儿,县祝高靖的家仆特意过来传令,开会。 每旬休沐之前的例会,大致就是那么一个流程。 总结一下之前九天衙门里处理的主要事务,经手的大致案件,总结一下得失,同时安排一下休沐结束之后大致工作重点。 过去的十天里,县祝衙门这边一共处理了四件案子,大都有头没尾,不是被抢走了,就是想挖也挖不下去,线索断了。 按照方骏他们平日里透露的信息,县祝衙门承担的也大概就是这个职责了。 目前来说,刚刚过去的这一旬,县祝衙门最大的工作亮点,就是干脆利落地处理了雷震那件案子了,当天傍晚搜检报国寺时事发,只隔了不到两个时辰,案子就告破,一名幻术师被当场击杀,缴获了两个小牌子,还抓住另外一个小喽啰雷震——写在公文里,这就是顺藤摸瓜,打掉了玉兰宗在翎州本地的窝点,又有两个小牌牌为证,这是大功劳。 当然,还是老问题,深挖不下去。 现在人犯已经移交给郡里,对于县祝衙门来说,这件案子已经结束了。 没多大会儿,会就开完了,大家纷纷起身往外走,方骏过来问周昂休沐日有什么打算,要不要一起喝酒之类,被周昂给婉拒了。 这是他进入县祝衙门这个体系之后的第二次休沐,也就是说,已经一共上了十八天的班,但已经跟好几位同事混得挺熟了。 又回去坐一会儿,喝杯茶水,到了下值的时候,周昂重新披上蓑衣,起身离了衙门。 ………… 夜。 室外细雨婆娑。 等到母亲和妹妹都回屋了,外间再没有丝毫动静,周昂又写了一阵,一直到断断续续默写了三天的《金刚经》“书法加强版”正式写完最后一个字,周昂这才放下毛笔,习惯性地转动着手腕,轻轻地在纸面上吹了吹。 待墨迹干透了,他把这最后一页也收起来,同此前已经抄写完成的放到一起——这就是答应卫慈卫子义的字帖了。 站起身来稍加活动,随后他抬起手来,默默地在心中沟通灵气,随后挥手一指,将整个房间都封闭了起来。 这样一来,这间房子里接下来不管会制造出多大的动静,都不会有一丝一毫传出去,不至于惊动到母亲和妹妹,更不会扰民。 做完了这一步,他将书案上的一把匕首拿起来,解开扣子,将匕首抽出。 十几公分长的匕首,在这样没有丝毫灯光的情况下,落入夜能视物的周昂眼中,泛着黝黑而冷冽的光。 这是他最终选择的用来承载妖元的器物。 首先这是一把无论材质、锻造工艺都极为出色的匕首,连郑桓师叔见了,都会点点头说“还行”这个级别的东西,自是远非县祝衙门里派发的那种制式的短剑所能媲美的。 其次,郑师叔当初接过匕首去,曾屈指弹了一下,一度让周昂有些疑心,这匕首上是不是遗留了一些什么东西,但郑师叔既然已经出手处置过了,对他来讲,自然就没有这方面的担心了。 最后,这把匕首极为短小,特别适合随时都贴身带着。 既然是“器”嘛,是要拿来提高自己的综合实力的嘛,那当然方便随身携带就很重要,不然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还要从家里把它召唤过去,就慢了一步。 于是综合所有考虑,它就替代了原本选定的那把短剑,成了周昂的最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