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汉部落的行政体系
听到罗冲问起有乔氏的情况,大树立刻说道。 “回首领,有乔氏的部落从开始就是游智那边在负责的,并未让我接手,当初游智也只是从我这里要走了十户移民而已,后续的事情我就没管了。 “不过听说,有乔氏的那个聚居地并未扩大,想来是还没有把剩下的人弄来。”大树实话实说道。 罗冲了然点头,也并没有责怪他,大树要管理的事情太多了,一个小小的有乔氏,还用不着他这么大的郡守来管。 列车匀速行驶,罗冲和大树就在那节专列上闲聊,两人从汉部落的科学技术水平,聊到汉部落的人口增长,从南方的工业布局,又聊到将来帝国中央的行政机构。 当罗冲透露出帝国这个概念,并大致讲解了一下他所设想的三省、六部、九院、一行的职能和运行方式的时候,大树瞬间就被惊地瞪大了眼睛。 原本大树还以为汉部落这个部落组织,除了最大的首领之外,剩下最大的官职应该就是州刺史了,能当上一地郡守,就已经是整个部落里都拔尖的封疆大吏了,可现在看来,州刺史顶多只能算个地方官啊! 倘若真的把首领说的这个什么帝国中枢建立起来,那要增加多少官职,而他自己将来又能爬到多高的位置。 就以大树在汉部落的资历,还有他在行政管理方面的能力,说句玩笑话,假如罗冲有心弄个宰相的话,那肯定非大树莫属了。 可惜,罗冲压根就不想弄宰相这个职位,这不是纯粹给自己找麻烦吗!纵观历史几千年,华夏的各个王朝,哪个不是在皇权和相权的争斗中度过的。 文官集团想控制皇帝,皇帝又想控制官员,双方为了那些权力你争我夺,费劲了脑子,而宰相呢,宰相是什么? 宰相除了没有皇帝的名分,但他手里的权力和皇帝有什么区别......? 天下岂可有两皇并立?! 而此时的大树却根本不知道罗冲所想的是什么,他还在震撼于刚才罗冲所描述的帝国中枢。 按照罗冲的说法,将来的汉帝国会有三省,分别是秘书省,尚书省还有门下省。 其中的秘书省就是皇帝身边的秘书处,负责处理各种机要文件,并负责起草政令的机构。 尚书省则是权力最大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整个国家的大事小情,由六部尚书组成,因此又叫尚书省。 最后的门下省则是审核政令,下发政令的机构。 而其中最重要的尚书省,下面又分为六部,九院,一行。 这六部,便是罗冲耳熟能详的兵部、吏部、礼部、刑部、工部、还有户部。 六部主官称为尚书,又叫部堂,下设左右侍郎,为尚书的副手。 而这六部之下又分门别类的设立了三十来个分部,将整个天下所有的事情全都囊括了进去。 其实还有些东西是大树所不知道的,罗冲在六部下面设立的分部,很多都是历史上的六部没有的,而是他根据现代的行政机构,还有汉部落的实际情况专门设立的。 比如说历史上的礼部,礼部在古代,是管祭祀,礼节,以及教育,还有科举考试的部门,甚至明朝的礼部下面还管着教坊司,也就是官办青楼。 像是这样的职能,罗冲当然不会直接照搬过来。 按照罗冲的想法,礼部如果只管教育和考试,那干脆称作教育部好了。 可是这样一来,礼部的职能就过于狭小了,因此罗冲给汉部落的礼部规划的职能分部增加了好几个。 礼部为大部,下设五个分部,分别是教育部,文化部,宣传部,环保部,邮政部。 教育部顾名思义,就是管全国教育系统的;文化部则是用来对帝国各种文艺作品的审核,包括各种出版物等等,比如书籍,又或者胶片唱片,电影等等。 当然,这得将来能拍的出电影才行。 宣传部就简单了,主管整个帝国所有的媒体,媒体是什么,那就是控制舆论的官方喉舌,虽然汉部落现在还没有媒体,但罗冲是打算要办的。 现如今的汉部落已经有了打字机,有了蜡纸印版技术,有了滚筒油墨印刷机,只要再把造纸工业搞起来,那印刷报纸不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报纸是什么?报纸就是纸质媒体啊!到时候发行几份‘青年报’‘大公报’‘帝国日报’什么的,岂不美哉。 而宣传部,就是用来管理这些媒体,控制舆论走向的。 环保部也很简单,目前这个阶段,想要做到多么高科技的环境保护也不可能,也就是雇佣一些职工,扫扫大街,清理清理污水,在路两边种种树,管理一下城市绿化什么的。 礼部下面最后一个邮政部,顾名思义,就是送信的,是汉帝国的邮递系统。 不过这只是暂时的,假如有生之年罗冲能带着研究所把电报机搞出来,到时候肯定会把邮政部改成邮电部,手机电脑什么的罗冲已经不指望了,不然要是有了这东西,还得再加一个信息部出来,不过他压根连想都不敢想。 有了这五个不同职能的分部,原本权限单一的礼部顿时就丰满了起来。 而其他的几个大部也不尽相同,纷纷被罗冲改革或者是授予了很多原本不存在的职能。 比如罗冲设想的户部,下面就有六个分部之多。 有管理帝国赋税的税务部;还有管理户籍人口的民政部;以及管理帝国财政收入支出的财政部,还有负责统计、核查数据的审计部。 并且下面还有主管全国农业的农业部,以及监管银行的银监部。 职能细分,但又很全面,这样才能更加灵活全面的管理好汉帝国。 另外就是兵部,罗冲的兵部和古代兵部不同,完全就是他按照现代的军制体系照搬过来的,虽然名字叫兵部,但在罗冲的眼里,称为国防部也没什么关系。 汉部落的兵部下设多个分部,其中不变的有参谋部,负责制定全国的军事部署,哪里需要驻军,哪里需要打仗,都由参谋部来制定,然后上报皇帝得到批准后下发命令执行。 另外就是司马部,这个是负责调兵的,也负责军队的思想和后勤,还有情报等等,只有调兵权,但没有统兵权,和军队卫所中的司马差不多。 除此之外还有专门负责军械的装备部,其管理的内容包括枪械,弹药,车辆,舰船,甚至还有兵工厂,以及军服军靴的制作,甚至还有新型武器的研发任务,军队装备的淘汰和换装任务,这些都归装备部来管。 再有就是武装部,这是个专门负责兵役的部门,每年的征兵,新兵入伍,老兵退役,烈士家属的抚恤,伤残军人的慰问,现役士兵返乡探亲,或是现役军人家属到前线探亲,这些全都归武装部来管。 以上的四个分部,就是兵部下属的固定分部,另外还有临时分部若干,那就是战区司令部,这个主要根据各地的驻军情况,还有防御或者进攻的任务来临时决定,不设永久分部。 除了兵部、户部、礼部这些部门之外,还有管理全国官员任免的吏部,这个倒是和历史上的吏部没多大区别,职能就是选拔官员,任免官员,还有对官员政绩的考核,这都是最基本的职能。 罗冲只在吏部加了一个分部,叫做企事部,负责汉帝国各个国企的人事任免,因为在罗冲的心里,这些国企的职工,比如厂长经理啥的,那也应该是吃公家饭的,既然是吃铁饭碗的,自然要接受吏部的管理。 汉部落的工部那就管的更多了,全国的水利建设,全国的铁路建设和运营,还有负责专项建设的建设部,以及管理全国道路桥梁的交通部,最后还有管理全国工业的工业部。 最后一个刑部,则是汉部落三法司体系的一部分,有公共安全部,负责全国治安,有刑侦部,负责案件侦查,抓捕罪犯,并且手里掌握着武装警察这支力量,是个有枪的部门。 另外还有司法部,负责法律教育,向民众普法,以及发现法律漏洞,并向上提交增改法律的建议。 其他的还有罚抄部,负责各种罚款和抄没的赃款和赃物,能赔偿给苦主的就赔偿,至于罚款,还有那些充公的,朝廷自己用不到的,就直接公开拍卖换成钱。 比如有个渔船船长犯了大罪,被抓了,他的渔船被没收了,渔船充公,朝廷自己又用不到,就可以直接把船拍卖掉。 还有最后一个分部,那就是典狱部,负责全国各地的监狱,以及所有在押案犯的管理和劳改。 这五个分部加起来,刑部的职能就算齐全了。 说起这个三省六部,其实历史上是很复杂的。 秦朝的时候,是三公九卿郡县制,郡县就不说了,说说中央的三公九卿,三公分别是负责行政的丞相,负责监察的御史大夫,以及负责军事的太尉。 其余的九卿,就类似于现代的各个分部,也就是隋唐时期逐渐演变出来的九寺,隋唐之后的六部和九寺,其实都是从九卿的职能中演变而来的,确切的说,是把之前大权在握的九卿给分权了,变成了很多零散的部门。 但这个变革变得并不彻底,纵观隋唐之后的各个朝代,就不难发现,其实九寺和六部有很多职能重合的地方。 比如九寺中的鸿胪寺,鸿胪寺是专门负责祭祀,以及接待他国外交使臣的,但是古代的礼部也管外交,也管祭祀,这不是职能重合吗? 再比如大理寺,大理寺是管司法的,掌管着天牢,负责审理大案要案,放在现代的叫法,那就是国家最高法院,但是刑部也审案啊,这不是又职能重合了?! 还有司农寺,司农寺是管全国农业和粮仓储备的,这是不是又和户部重合了? 所以,这总而言之啊,虽然隋唐之后行政机构进行了改革,但改革的并不彻底,如果直接套用在汉部落的身上,那显然是不合适的。 有些部门的职能高度重合,有些部门压根就没有,因此罗冲干脆把历史上的三省六部九卿改成了三省、六部、九院、一行。 三省和六部有了,而这九院,就是经过罗冲查漏补缺之后设立的九个独立机构。 分别是主管司法审理的最高法院,相当于古代的大理寺,但不同的地方就是,罗冲把审案的权利从刑部剥离出来了,全都放到了法院下面。 刑部只有立案侦查和抓人的权利,没有审案定罪的权利。 另外还有主管科学研究的中央科学院,简称中科院,下设农研所,化学所,物理所,数学所,天文所,以及为了某个项目临时成立的专项研究小组。 其余还有监察天下所有官员的督察院,相当于中央纪委。 还有三法司体系的最后一环,检察院,这是一个公诉机关,还有下发逮捕令,和审查核实证据的机构,同样也具有法律增减的建议权。 说起这个检察院,罗冲就想起前世在网上看到的一些言论,有人问,一个人犯了法,如果没人告他,那他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罗冲当时就想,怎么可能,就算没有私人告他,但只要被警察发现了,检察院了解一下,什么是公诉机关,这就是个官方专门告状的机构。 为什么说三法司三法司呢,正常的刑事案件流程,应该是有人向公共安全机关报案,或者公安机关自己发现了案件,然后开始立案侦查。 发现证据之后,向检察院提交证据,检察院核查属实,确定该案确实违法,那就向公安机关签发逮捕令,这样公安才能合法的抓人抄家。 等抓到嫌疑人之后,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检察院来向法院状告嫌疑人所犯何罪,公安机关负责搜罗证据,最后由法院来定罪判刑,是杀还是劳改,或者罚款,都是法院说了算...... 说到死刑,就不得不说起古代的秋后问斩,也就是砍头。 明明已经判了死刑,为什么偏偏要等到秋后再砍呢?! 判完了死刑直接砍死他不行吗?为什么要多养活一段时间?!这不是浪费粮食吗? 很多人想不明白这个问题,其实这里面也是有说法的。 其一,是古代人迷信,认为秋后便是冬季,秋冬之际风起叶落,万籁俱寂,主肃杀,是杀人的好季节!!! 当然,这只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嘛,就是怕有冤假错案,古代那也是有一定人权的,就连秦朝,如果你不服官府判决,你还能继续上诉,要求重审!!! 如果真的是冤案,没准重审一次就能平冤昭雪呢,那也说不定,如果二审还判你死刑,那就啥也别说了,老实等到秋后咔嚓了就是...... 为什么一定要秋后咔嚓呢,那就是给你留一段重新上诉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