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不坠青云
“宁独与李修孽一战,赢的太过不可思议,让人觉得没有道理。行难境不是不能赢见山境,但在实力相差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赢,难免让人不能接受。” 稍微懂点修行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也确实不能够理解这样的结果。 讲堂前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人,不管是不是懂修行的,都想听一听这以弱胜强的一战。 “倘若宁独拥有的元气可分为一百份,那么李修孽的元气就为八千份。以一百人胜八千人是个什么概念?历史上都绝无仅有!”白鹿院的教习有些激动,声音不禁提的很高。 “在宁独跟断楚一战的时候,我们就曾分析过宁独赢的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宁独到底有多少元气?” “粗略地估计下来,宁独与李修孽的一战,至少消耗了行难上境二十倍的元气!也唯有这种程度的元气才能够对抗强大的李修孽!那么宁独这些元气到底从何而来?” 下面听讲的人忍不住说道:“吃丹药!” 在青云试里是没有任何的禁忌,一些蕴含特殊力量的丹药确实能够短时间提供强大的力量,历届青云试里也有不少靠着丹药取胜的。但是丹药历来珍贵,普通的修行者也无从接触。 “用元石!” 作为一种极度特殊的石头,元石里面蕴含的天地元气更为精纯且浓郁,吸收起来更加方便。与丹药相同,元石也是珍稀无比,没见过的大有人在。 “符篆!” “用特殊的法宝!” “特殊的武诀!” “……”不论见过与否,凡是听闻对提升力量有所帮助的,此时都一股脑地倒了出来。 白鹿院的教习轻轻一笑,说道:“这些办法确实都有用,累加起来也有着可能让宁独拥有二十倍元气。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怎么吸收这二十倍的元气?有谁能够一边极速消耗元气一边迅速补充元气?这可不仅仅是对外在力量的考验,而是对参竹的极大考验!” “能够参竹基本上就意味着进入了空照境,几乎所有人在空照境待上一段时间后都能进入到行难境,但有几个人真正重视参竹?如果没有对参竹深刻的理解,使得自身能够在战斗的情况下仍可参竹继而飞速的恢复元气,就算宁独有着多种力量加身,也用不出二十倍的元气!” 没有经历过真正生死对决的人,不可能体会到参竹的重要性。点到为止的战斗容许他们有瑕疵有失误,他们便会永远忽略掉细节的处理。 “即便有着这二十倍的元气,宁独还是跟李修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如何用两千胜八千,需要绝对的算无遗策!” “纵观宁独跟李修孽的战斗,跟宁独与断楚的战斗有着太多相似的地方。这两场战斗,都是没有人相信宁独能赢,但宁独最后都赢了。这就很有必要讲这一点——谋算。” “兵法有云:多算胜,少算不胜。不管对断楚还是对李修孽,想必宁独都算了无数次。这不排除有人帮宁独的可能,但就算有人帮宁独,能够将计划毫无偏差地贯彻下去也是一种极端恐怖的能力!” 战斗之中瞬息万变,再万全的谋算也会出现失算的地方。宁独脑海里推演了无数次与李修孽的战斗,最终真正对决之中确实有太多意料之外的事,但他都挺了过来,将一切都纠正到了他想要的结果上。 “除此之外,断楚跟李修孽都太过轻视宁独。倘若他们稍微有一点重视,那么他们都不可能输!骄兵必败的道理都懂,到了自己身上却不一定能够引以为戒!” 众学子感受颇多,但他们离开这个讲堂就未必能够留在心里多少。大部分来的人都是为了得到一份谈资,免得周围讨论青云试时插不上嘴。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宁独的战力究竟有多少强?” 什么样的力量能够击败李修孽?蒋百忍那般强大的人物都不能击败李修孽,什么程度的武诀才有可能将其击败? “即便有着蒋百忍在前面的铺垫,换成是任何一个行难境,甚至说是换成见山境,又有谁能够正面击败李修孽?” 就算在场的没有亲身去神机营房见识过比试的,也清楚李修孽的强大,他们或许心存侥幸,但理智告诉他们根本无法战胜见山境巅峰的李修孽。 “从宁独对战剑阁的沈以复,到白帝国的袁飞,再到南国的断楚,最后到南国的李修孽。我们可以发现每一次宁独的进步都是巨大的,他的剑每一次都在变强!我们可以认为宁独一直都在藏拙,却也可以认为在这短短的二十天里他发生了质的蜕变!而在我看来,我更相信后者!” 白鹿院的教习说到这里,已经非常兴奋,就好像发现了宝藏一般。他恨自己没有机会去校武场观看比试,否则一定能够更加清晰明了地解剖出每一场战斗。 “春风剑并不算是多强的剑,它只有速度快这一个优势。然而就是这一个优势,被宁独发挥的淋漓尽致!而宁独所施展出来的如同坠星般的剑招,威力之强,足以算得上是人炁顶尖!至于他用辞花剑施展的最后绝招,恐怕也已然超越了人炁武诀的层次!” 即便宁独没能夺取青云试的第一,但他确确实实地击败了李修孽,风头远压过任何参加青云试的人,成为了人们心中的向往。试问,谁不想成为最强?谁不想夺得第一?而宁独以低微行难境竟可以逆转,给了人们太多的遐想! 可以预见,宁独远超同境界的战力势必带起一股风潮,让多数的行难境误以为他们也能跟宁独一样超过同境界,甚至也可以挑战更高的境界。 “就算有着种种助力加身,宁独也足以让我们相信他强大到离谱!可以说他在行难境无敌!大明有他这样的人参加青云试,完全可以说是不坠青云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