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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我发誓我会做到的

    德鲁伊是古代凯尔特人(布立吞是凯尔特的一支)信奉的宗教,曾率不列颠土著反抗罗马的入侵,失败后惨遭屠杀。罗马统治期间,大力镇压德鲁伊教徒,推行罗马教。德鲁伊渐渐消亡,布立吞人改信罗马教。

    虽然蓝星历六世纪罗马教会的权力尚有限,但德鲁伊总归是异端,在世人心目中神秘和邪门。有一些捕风捉影的谣传称著名大魔法师梅林是德鲁伊教徒,他本人坚决否认。

    德鲁伊教徒尊崇自然,喜欢文面文身,他们将橡树当作“圣树”,所以文身图案以橡树为多。

    “异教徒!”

    埃阿斯一只手紧紧抓住德鲁伊少女,扭头对珊卓拉不怀好意地狞笑:“卡尔森夫人,你和异教徒有勾结?”

    珊卓拉不敢承认,仓猝间想不出合适的借口,只软弱无力地喃喃说:“误会,这是误会……”

    德鲁伊少女慌乱失措,两只小手朝埃阿斯的粗壮胳膊连撕带挠,可全然无用,犹似蜻蜓撼石柱。

    她的大半个上身裸露在外,周围的食物被打翻,葡萄酒、肉汁、覆盆子果浆、粘稠的蜂蜜沾染在娇嫩肌肤上,形成奇特的画面。

    丑陋、肮脏、浑身散发臭烘烘气味的巨怪魔爪下,柔弱无辜的小羔羊宛转哀鸣,好刺激啊——呃,不对,是可怜……

    情急之中,德鲁伊少女喊出内心的秘密:“救救我,先知大人!求你救救我!”

    她挣扎扭过头,朝向沈泽,纯洁蓝眼睛中满是痛苦和企盼.

    沈泽正性致勃勃地欣赏凌辱play,不料女孩竟向自己求救,喊什么莫名其妙的“先知”。

    德鲁伊,沈泽的了解仅限于游戏,没多少感觉,他更喜欢选爽快的兽人职业。如果是脑袋上长鹿树杈的汉子或者老牛头怪,被巨怪**就爆吧,爱乍地乍地。可面对一个楚楚可怜小萝莉的哀求,试问哪个正常男人能无动于衷?

    “哈、哈、哈!”

    沈泽大笑三声。

    大厅霎时安静,所有的目光一齐看过来。刚才德鲁伊少女所叫嚷的“先知”,许多人听见了——什么意思,难道这东方人是德鲁伊教徒?

    笑过之后,沈泽却不忙于继续。他欠身拿起装有苹果酒的锡壶,倒满杯子,好整以暇品一口,摇头晃脑作赞叹状。

    “滴滴香浓,意犹未尽。如果说葡萄酒成熟丰饶、百般滋味回味无穷,如高贵美艳的卡尔森夫人,那么苹果酒是初长成的邻家处子,甜美中带着一丝青涩,好比这位纯真的小妹妹。”

    沈泽指了指德鲁伊少女,笑容色迷迷。

    在座的贵族、武士,站着的男仆女仆,一应人等集体傻眼。这位秦尼斯坦公爵大人在说啥?跟眼前的事根本不搭界,方才听他狂笑,还以为要踢翻桌子拔刀子不要怂就是干呢。

    唐霜和宋鱼站在不远的墙角,互相看看,对沈泽的行径翻起鄙视的白眼。

    果然猥琐的人始终猥琐,伪装得了一时伪装不了一世啊。

    而且,信使的戒律是不得过度介入当地人事务,沈泽有越界的趋势。

    唐霜想要制止,无奈众目睽睽下难以行动,她扮演侍女就必须符合侍女的身份。宋鱼则在两可之间,完成任务固然是首位,但也不介意沈泽小小地出丑一次。

    埃阿斯喝道:“你认识这女巫?你是德鲁伊异教徒?”

    沈泽放下酒杯,摊开手耸耸肩,一脸无辜友善的表情。

    “嘿,我的老伙计,看在上帝的份上,为什么我们不坐下来好好喝一杯苹果酒?多么可爱的少女,一定要大煞风景吗?我赌上秦尼斯坦第一勇士、日出之公爵、葵花剑圣沈泽的名誉奉劝阁下,放开小妹妹,向她道歉。否则,我会用我脚上的铁刺马靴狠狠踢你的**,把你的丑陋肥猪头按在地上摩擦摩擦,就像伟大的希腊英雄赫拉克勒斯活捉厄律曼托斯山的野猪那样。我发誓我会做到的!”

    嗷——

    埃阿斯愤怒咆哮,猛地甩手,德鲁伊少女趔趄摔出五六米。

    “来自东方的沈泽公爵,我,祖先从斯堪的纳维亚出发,征服高卢、征服莱茵河、将要征服不列颠全境的拉洛德的埃阿斯王,要求决斗!”

    埃阿斯张开双臂抓住桌沿奋力向上抬,长达十几米的桃花心木长桌被掀翻,盆盘和食物酒水四处飞溅。

    他大踏步走出去,每跨一步,小山似的沉重躯体踩得地面通通响。

    埃阿斯走到大厅的中央站定,转过身面朝沈泽,嗔目怒视。

    侧面长桌上就坐的撒克逊武士们兴奋地号叫助威,喧嚣声震耳欲聋。两名侍从手捧沉重的长柄战斧和盾牌小跑进场,交给主人。

    沈泽莞尔一笑,慨然起身。

    “如你所愿。”

    从德鲁伊少女的身份暴露起,珊卓拉就处于懵圈状态,晕晕乎乎。转眼间,形势发展到决斗的地步,不可挽回。

    她对沈泽怀有好感,不忍心眼看英俊迷人的东方公爵死于蛮夫埃阿斯的剑下,希图尽力挽救。

    “沈泽公爵,请不要冲动。你是远来的客人,不了解我们这里的风俗——”

    沈泽弯腰鞠躬,并顺势捏住珊卓拉的左手,抬起来放到嘴唇上轻轻一碰。

    “请允许我将这场胜利奉献给你,尊贵与美貌、贞洁并重的卡尔森夫人。”

    这时代没有吻手礼也没有骑士文化,珊卓拉一怔,随即从沈泽的话语和神态中领悟,这可能是东方的礼节。她一阵心跳,手背被嘴唇触及的地方有点儿麻酥酥,异样的感觉透过肌肤、血管直传到心脏。

    莫名地,珊卓拉感到,眼前站立的是一位无比自信强大的男人,是战无不胜的勇士,能够横扫一切敌人。

    还不止于此,他的言辞宛如温德米尔湖畔的紫苜蓿蜂蜜那般甜蜜醉人,“将胜利奉献给你”,从来没有哪个男人对珊卓拉展示过这种尊重,哪怕是她的丈夫。

    Wow,圣母玛利亚在上,心都要化了。

    “你需要什么武器?我让武士取来。”珊卓拉轻声询问。

    “用这个就好。”

    桌子掀翻后,那一整只烤鹿掉落地上,脊背插着一把用来割肉的短刀,沈泽俯身拔出。

    短刀长四十七公分,宽四公分,重一千一百五十克。另一方,埃阿斯的战斧长一百三十八公分,重十六千克;圆盾直径九十九公分,主体以坚硬的橡木压制,外裹三层熟牛皮,周围包一圈青铜。

    两相比较,装备差距悬殊,恐怕沈泽进不到短剑的攻击范围就被长柄斧抡飞。

    埃阿斯早已不耐烦,见珊卓拉面浮红晕含情睇盼,更加妒火燃烧。

    “来吧!”

    埃阿斯持战斧敲击盾牌,沉闷的轰鸣回响在城堡大厅,震撼人的心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