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大新闻
8o年代初文学热,全国三个青年,两个半搞创作。 1981年的时候,中青社举行过一次大型座谈会,就谈一诗和一篇小说。写诗的叫顾城,写小说的叫马卫都。 当时还是工人的马卫都,在《中国青年报》表了一篇小说叫《今夜月儿圆》,写一个车工被车间女神爱上的故事。 这年头爱情是个稀缺品,人见人爱。而文学被禁锢十余年,刚刚开闸放水,全民。 《中国青年报》行量5oo万,再加上传阅的次数,起码几千万,老马一夜就成了爆款,读者来信都用卡车拉。 后来《青年文学》的主编亲自登门邀请,老马就成了杂志编辑,学历最低——小学四年级就辍了学。 至于汪朔,以前当过兵,倒腾过彩电,卖过假药,从医药公司辞职后专业写作。这会已经写了《空中小姐》,在文坛略有薄名,但远没到养家糊口,大红大紫的地步。 俩人都是大院子弟,认识很早。今天老马是陪汪朔来泡妞,就是那个女生沈叙佳,也是《屈原》的女主角。而起冲突的那两个人,亦是沈叙佳的仰慕者。 却说四人上了车,互相通名。汪朔刚才怂的一逼,现在又能耐了,“哥们干嘛的,以前练过?” “没有,就是平时爱锻炼。” “那也不容易,瞧这身子骨,哪儿人啊?” “鞍城的。” “过来出差?” “不是,在《红楼梦》培训班当演员。” “哦,红楼梦啊!” 汪朔一眨巴,有点惊讶,随即嗤笑道:“你演什么啊,红楼梦里还有练块儿的贾宝玉呢? 我听说导演是王扶霖,这人我觉得不靠谱,他拍那《敌营18年》就不靠谱……听说你们还找了帮红学家来改,哎哟,哪有这么干的?红学家多无聊啊,一帮人全是考证索隐派,都不是正常文学评论。 我跟你讲,中国两大不靠谱读者群,一个是吃鲁迅饭的,一个就是红学家。这帮人的话不能听,他有利益在里头,他吃这碗饭的,怎么还能改呢……” 许非听得直乐,目光在仨人身上转来转去,新鲜又有趣。 这货真是一话痨,逼逼个没完没了,末了一转,“不过今儿你仗义,我这人不欠人情,正巧赶上,一块去搓一顿。” “我还得赶回去,心意领了。” “嚯,不给面子?” “真不是,我住的地方太偏,晚了就没车了。” 对方再三拒绝,汪朔有点不爽快。但老马结婚数年,都奔三十了,过了那个混不吝的劲儿,道:“那就不勉强了,咱们留个电话吧,有机会再联系。” 汪朔说没电话,只老马留了个单位座机。 许非把纸条揣进兜,也不以为意,看看前面站台,笑道:“我到站了,两位回见。” 一声汽响,车门打开,他后脚刚迈下去,就听着一声嘀咕,又好像故意让自己听见似的。 “卧槽,装什么逼啊,我特么请人吃饭谁不给面儿?” 汪朔啐了一口,继续道:“现在基层群众这么牛逼了么,我看这孙子也是低阶级,得教育!” 大院子弟嘛,看哪儿都是基层,看谁都是傻逼,刚才客气几句,都是看在出手相救的面子上。 老马却揉了揉鼻子,道:“我老觉着他好像认识咱俩,不是那种认识,他就像知道咱们俩的一切故事,就那种审视你现没? 而且像咱们搭话,见面聊天,肯定要问你干嘛的啊,在哪儿工作是吧,你看他问了么?什么都没问,我觉着这人挺有意思。” “对,他刚才看我也是那种眼神,特新鲜,又带着点好玩,反正挺奇怪的。”沈叙佳道。 “奇怪什么啊?就不许人家斜眼白内障么?我看就是一装蒜的。” 汪朔大脑袋一晃,给许非的形象拍了板。 ………… 天蒙蒙黑的时候,许非才回到招待所。 在院子里,正赶上陈小旭和张俪逛街回来,晃晃悠悠的,手里还拎着半拉西瓜,没塑料袋,用麻绳兜着。 现在已经允许农民进城卖东西,京城还划了几个自由市场,啥东西都有,价格还便宜。 “你干什么去了?” “看舞剧呗。” “哟,你还真自己去了。” 俩姑娘眨眨眼睛,跟着都掩嘴一乐。 “不然怎么着,也没人陪。” 许非提起就不愉快,这一天过的真是精彩纷呈。 “这话说的,我们为什么要陪你?” 陈小旭回了一嘴,又觉得不太对,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好在张俪接过话头,“好了,上去吧,我们请你吃西瓜。” 三人到了二楼,胡则红和东方文樱不在。陈小旭从来不干活,张俪就找了把刀,准备切瓜。 “哎,等会儿!” 许非连忙叫停,“你这么吃瓜是没有灵魂的,我去拿个勺。” 他飞跑到三楼,拿了个羹匙下来,“吃西瓜得这么吃,这才叫……呃……” 他挠挠头,一个勺,三个人,三个人,一个勺。 “算了还是切吧。” 嘁! 俩姑娘齐齐鄙视,张俪利索的切成小块,手法娴熟,一看就常做家务。 西瓜还没到大幅上市的季节,口感稍差,但在炎热的夏夜里也十分满足。陈小旭啃着瓜,偶然一抬眼,注意到许非的手背上有擦伤。 “你又跟人打架了?” “什么叫又啊,我就不能是蹭的?” “哼,你以前跟人打架,就是这种擦伤!” “他经常打架么?”张俪奇道。 “小时候经常打,后来就少了,带着我跟一群小孩子,一个对八个,被打的满脸是血都不求饶,我就在旁边看着。” 陈小旭吐出一粒籽,幽幽道:“真怀念小时候。” 什么鬼? 许非翻了个白眼。 “出事了!出事了!” 正怀念童年时,胡则红忽然跑了进来,“出大事了,你们还有空吃瓜?” 她抄起一块西瓜就啃,“乐韵跟王导吵起来了,好大声,乐韵刚走!” “啊?为什么啊? “这大晚上,她怎么走的?” “小轿车接的,说认识个男的,要出国。” “什么出国,是去香港。” 东方文樱也进了来,消息更准确一点,“说是认识个香港明星,人家要带她去香港结婚,乐韵就同意了。王导不放人,俩人就吵起来了。” “……” 仨人面面相觑,事情来的太突然,也太劲爆。而且不光2o5,楼上楼下乱糟糟的,看来已经传开了。 当然,闹心的是剧组领导,同学们都是看戏的,还有觊觎王熙凤的那几个,瞬间觉得自己机会来了! 许非对这事了解一点,但不晓得啥时候生的,原来她这么早就认识罗烈了。 据后世的八卦文章记载:罗烈受邀来做一个活动,乐韵也有参加,对其一见倾心,就开始追求。 乐韵才十七岁,年轻单纯,很快坠入情网。 这年头的人大多崇洋媚外,削尖了脑袋往外钻。香港在内地人眼中,就是个繁花似锦,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能嫁给香港人,还是个大明星,是件非常荣耀的事情。 罗烈当时已有妻儿,把乐韵带去香港后,只能把她藏在别墅里,并介绍拍了一些戏。 后来事情败落,罗烈趁机甩掉了她,且闹的人人皆知。作为小三的乐韵走投无路,事业低潮,加上又把母亲接来香港,生活愈穷困潦倒。 她无颜返回内地,感情失败,生活困苦,母亲又长期抱怨……终于在某个早晨,站在刚擦好的玻璃窗前,跳了下去。 “这个……” 许非沉吟着,自己也没啥办法啊。 她愿意跟着罗烈走,自己哪来的拯救力,不让人家去香港。而且也没啥交集,顶多就提醒一句,要慎重考虑。 她听就听,不听也就不听了。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